2020年5月24日星期日

朱玉芳上访事项法律研讨会(座谈会)2019年11月在江西萍乡召开

萍乡市政府的律师和参加朱玉芳上访事项法律研讨会的律师都认为朱玉芳在萍乡市承租了13年的四间直管公房店面应该得拆迁补偿安置,我的上访诉求合理合法,可萍乡市政府迟迟不解决。我和市政府官员无亲无故,谁也不愿意为了给我主持公道而得罪其他官员。我上访十一年早已倾家荡产。

我是江西省萍乡市八一街的居民朱玉芳,我上访了十一年的要反映的问题如下:
一,     原江西省萍乡市房管局局长肖南纯在妻子萍乡市副市长唐湘萍保护伞的保护下,与亲弟弟的萍乡市民福房地产公司勾结侵占四千万国有资产和我朱玉芳的四间拆迁补偿安置店面价值250万,他们侵占使用这四间店面10年了,累计房租288万也被他们非法侵占。我向各级纪委监察委和各级政府信访局上访举报十一年无果。20068月,民福公司在没有任何政府部门审批手续、没有张贴征地拆迁公告,把正在店里营业的人员强行拖出,拆除了直管公房7503栋(见附件1)。拆了我一套有产权的住房和承租了13年的四间店面。那四间店面是我1994年花了借来的5万多元转让费(使用权转让)转让来的,我与房管所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当时在萍乡城区买一套房子2万元。
二,     
    萍乡民福公司拿到拆房项目没有经过招投标、萍乡市华宇置业公司以伪造的营业执照购买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见附件2),没有经过公开的挂牌出让,华宇置业一家竞标,当然低价中标。民福公司拆房,华宇置业建房。

三,     江西省萍乡市信访局局长李慧玲违反信访条例,在信访平台非法做虚假的信访办结,堵死我合法的信访渠道。2015年她非法认定我缠访闹访,让萍乡市的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我冤狱三年。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我初访的部门是萍乡市政府,萍乡市政府应在2个月内解决问题,给信访处理意见答复,但一直没给我信访答复,而是要没有权力处理我信访问题的单位给我信访答复处理意见。

四,     萍乡市政府不作为。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前,萍乡市城市的公房是由萍乡市房管局拆迁办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我被拆的店面在原直管公房7503栋,虽然坐落在萍乡市安源区,但安源区的直管公房由萍乡市政府主管,萍乡市政府委托萍乡市房管局代为管理(见附件3),安源区没有房管局,并且萍乡市政府网公布萍乡市房管局被萍乡市政府认定为事业单位。根据信访条例“谁主管,谁负责”,我反映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应由萍乡市政府解决,可萍乡市政府一直不处理。

五,     原萍乡市城区房管所(萍乡市房管局的下属单位)所长易敏没有将我在直管公房7503栋承租的四间店面的拆迁面积提交给开发商原房管局局长肖南纯弟弟的民福房地产公司(见附件4拆迁统计表),使我不能按照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见附件5)和直管公房7503栋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见附件6)得到应有的拆迁补偿安置。而现在的城区房管所所长周虎萍不但不纠正前任所长易敏错误的行政行为,还违反法律法规编造虚假材料掩盖易敏的渎职行为,做出违法的信访处理意见答复(见附件7),使我得不到应有的拆迁补偿安置。

六,     为了让肖南纯顺利侵占我的四间拆迁安置店面,在我的店面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原萍乡市采茶剧团负责人黄绍辉伪造我在拆迁户承诺书上的签名(见附件8),伪造和我的拆迁户安置协议,伪造我在拆迁安置协议上的签名(见附件9)。

七,     民福房地产公司不花一分钱投资同时开发了两个楼盘。2006年民福公司拆除直管公房7503栋后,开始预售房,一房多卖,将预售房款开发了另一个楼盘龙门世家。

八,     开发商民福公司和华宇置业利用房地产进行的另一种形式的利益输送。民福公司拆房,华宇置业建房。民福公司虚构直管公房7503栋的拆迁户徐鹰、李进华、段合荣、黎大作、巫彩奕、周叶珍,让这6个不是萍乡市直管公房7503栋的拆迁户却以拆迁户的身份得到了在绿都大厦的拆迁补偿安置房。然后又以虚假诉讼让非法财产合法化,大搞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徐鹰案为例(见附件10)。

九,     20154月,江西萍乡市政府的律师解答江西朱玉芳的上访诉求。市政府的律师说朱玉芳的上访诉求合理合法。请点击一下网址听萍乡市政府的律师和朱玉芳的谈话录音:
 youtube.com/watch?v=FVAuKbPlXsw

十,     2019113日萍乡市赖俊兵矛盾联调工作室组织法律人士对我的店面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召开了研讨会(后赖俊兵改称为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律师都认为我2005年和城区房管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依然有效,租赁关系依然存在,我被拆的四间店面应该得拆迁补偿安置(见附件11-13)。北京市都城律师事务所的刘迎新律师和上海天尚(长沙)律师事务所的罗立志律师,均认为应该按照民福房地产公司的拆迁户安置合同上对直管公房7503栋租赁户的拆迁补偿安置规定给我承租了13年的四间店面拆迁补偿安置,即先完善(购买)产权,再拆一还一。

我的诉求:

一,     和其他房屋承租人一样依照国务院令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按照直管公房7503栋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给我承租的四间店面的拆迁补偿安置,即先完善产权,再拆一还一,给我四间安置店面。
二,     2006年拆房到现在201914年赔偿我误工费130万(按照2011年我在北京的工资收入,每月八千多计算得出130多万。)
三,     合理精神补偿费150万(由于某些官员渎职,浪费了我宝贵的年华维权和遭受痛苦的折磨,孩子没有母爱。)
四,     追究原萍乡市房管局局长肖南纯、原城区房管所所长易敏、原采茶剧团负责人黄绍辉、现城区房管所所长周虎萍、萍乡市信访局局长李慧玲渎职的法律责任。
五,     我四间安置店面被肖南纯一家人侵占10年多了,累计房租288万也被非法侵占。要求肖南纯家还我288万店面房租。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法院居然判决开发商与不是拆迁户的人签订的拆迁安置合同有效!通过这样权力与开发商、法院勾结将非法利益合法化,国有资产私有化。


附件11,      刘迎新律师的座谈会意见
  


附件12,      罗立志律师的座谈会意见




附件13,    罗卓钦律师的座谈会意见


附件14,



附件15,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办理预售房许可证必须提交的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绿都大厦都没有办理的情况下,萍乡市房管局违法给华宇置业公司补办了绿都大厦的预售房许可证。这个违法发放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绿都大厦有117套住房,而只要安置62户住房拆迁户。
       2006民福公司拆除直管公房7503栋后,开始预售房,一房多卖,将预售房款开发了另一个楼盘龙门世家。民福房地产公司不花一分钱投资同时开发了两个楼盘。

他们不是拆迁户却得了拆迁补偿安置店面和住房,而我是真正的拆迁户,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安置,上访还被关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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